青海新闻网讯 8月1日,平安县三合镇的祁连明满脸喜悦地在市场采购鸡鸭鱼肉。他说,女儿收到了高考录取通知书,他要在家招待亲朋好友。
今年年初,祁连明到一个工地打工,6月初的时候,还没有拿到工资。他犯起了愁,女儿要是考上大学的话,家里没有多少积蓄,咋办?这时,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县劳动保障局组成联合检查组,督促用工单位及时发放工资,很快,祁连明就领到了几千元工资。
记者了解到,为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海东行署批准出台了,《<海东地区贯彻青海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政策出台至今,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已为当地744名外出农民工清欠工资107.48万元。
(作者:王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