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认真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自行车被盗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安排,从今年3月1日开始,由州公安局、州综治办、州建设局、州经贸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六部门联合在全州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是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管理、重在治本”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组织部署、打击整治、建章立制、总结表彰四步骤,全面落实预防自行车被盗的各项措施,重点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和销赃场点业主及发现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重点解决自行车基础管理、日常防范及对盗窃自行车人员的处罚。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防范和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落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责任制,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广大群众财产不受侵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作者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