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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实施意见
来源:祁连县委办
发布时间:2015-08-25 16:57:21
编辑:马玉英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党组、党委,各群众团体: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青发[2014]17号)和《中共海北州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实施意见(2014-2016年)》(北发[2014]19号)精神,结合祁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委提出的“三基”建设任务,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打牢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完

  善为民服务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促进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开辟祁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高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两年见成效、七年大变样”的目标举措,用两年时间,着力解决好基层组织方面职能模糊、软弱涣散、管理滞后、游离组织,基础工作方面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物议事、执行不严,基本能力方面宗旨意识淡化、政策掌握不透、担当意识不强、培训教育不足等一批“三基”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着力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培育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形成勤政廉政的社会环境,使“三基”建设成为全县工作的重要内容,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再经过五年的持续努力,把问题解决得更好,实现“三基”建设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工作措施

  围绕省州委提出的“三基”工作任务,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基层组织

  1.创新组织设置。围绕城乡结对创新模式,采取村企联建、结对共建、建立联合党支部等方式,探索建立更加灵活有效的模式设置。围绕产业发展创新模式,按产业特点设置产业党支部,全面推行“支部+合作社+N”和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设立党小组模式。围绕党员流动创新模式,对居住时间在6个月以上,流动党员相对集中地方的商贸、餐饮等行业和游牧民定居点,采取单建、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流动型党组织。围绕薄弱环节创新模式,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设置,确保应建全建。围绕片区划分,以居民小区、楼院为单元设置党组织。

  2.延伸服务功能。农牧区党组织要以创建“六个好”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总结推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四库”做法,落实“三议一表决”制度,提高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水平。推行峨堡镇“十星级”党员管理模式,发挥党员作用。以央隆乡为试点,积极探索乡镇社区化服务模式,推进乡镇服务社区化模式试点工作,高起点定位规划,高标准设计实施,从制度建设、思想教育、管理方式等方面入手,在实践中大胆尝试,在体制上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城镇社区党组织要围绕社区标准化建设目标,通过开展“机关党员进社区”、“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零距离服务群众,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文明单位和服务标兵活动,通过行风评议,倒逼服务窗口和服务行业提升服务水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中心工作搞好服务,激发党员和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非公经济党组织要围绕促进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搞好服务,在企业发展中强化政治思想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引领社会组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3.搭建服务载体。实施一线式服务,以问题在一线发现、民情在一线倾听、服务在一线开展、措施在一线落实、矛盾在一线解决和发展在一线推动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便民式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两级服务网络体系,结合实际,全面推行农业村轮流集中办公和牧业村定期集中办公制度。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开展智力帮扶、献智献策活动和县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实施蹲点式服务,扎实开展县级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等活动,建立县领导党建联系点,健全县科级以上干部联系帮扶制度,完善机关干部“民情日记”和“民情联系卡”制度。实施引领式服务,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民族团结先锋群体创建等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党组织、党建示范点和党员示范户,通过重点培育扶持,形成各具特色的村级党建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岗位责任标准化服务。严格执行省州委制定的《乡镇工作条例》,按照权责对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实效的要求,分别列出各自的职责清单,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职责、工作标准和量化考核标准。

  4.强化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注重领导班子成员的专业知识配套和领导经验互补,实现优化组合。通过到乡镇参选、公开选拔等方式拓宽用人渠道。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在县直部门单位配备专兼职党组织负责人,选好、用好、管好基层组织带头人。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关键时刻的表现作为选任的重要条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全省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全省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乡镇党委书记纳入州管干部范围的衔接工,拓宽渠道配强支部书记,重点从“三培双带”对象、合作组织负责人的农牧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担当重任的要求,建立后备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抓好村党支部班子后备人才的配备,按村党支部书记1:2、委员1:1的比例建立人才库。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每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强化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及时调整不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

  5.完善保障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按照规定足额拨付乡镇、村(社区)运转经费。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各方支持、基层组织自我补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用于农牧区各项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方面的投入,夯实发展的物质基础、增强发展后劲。完善报酬增长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各类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其他补助补贴动态增长机制,完善村干部报酬结构,逐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其它组织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省委提出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达到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倍左右的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激励机制,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县乡“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各部门给乡(镇)村(社区)安排任务,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相应的资金和资源。

  6.健全各类组织。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政府、纪委职能,加强配合,增强整体功能。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行使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职权。推进法治型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基层站所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配齐岗位人员,提升岗位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合理设置乡镇法庭,逐步建立乡镇检察工作联络站。加强乡镇寺院派出所(警务室)建设。理顺派驻乡镇机构的管理体制,对站所主要负责人调整和站所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交流使用等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完善各类基层组织体系,适度增加村“两委”班子职数。建立健全各领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组织,解决好作用发挥不强的问题。充实基层调解综治维稳机构力量,在每个行政村配齐1名村警,每个佛教寺院选派1名指导员。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普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切实落实村(社区)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安全防范责任,提升已建成网格的管理水平,对新建社区做到网格化全覆盖。

  7.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把好党员“入口关”,积极推行“双推双选”制度,解决农牧民党员质量不高的问题。全面落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严防发展党员中的“家族式”倾向。抓好党员“培训关”,加强党员增强党性和责任担当意识教育,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综合素质。畅通党员“出口关”,认真落实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采取党支部集中谈、入党介绍人个别谈、组织教育等多种形式,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诫勉、帮助改进、劝其退党和坚决予以除名,研究制定《祁连县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

  8.落实党建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落实州委《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规范县乡党代会常任制工作,配备县乡两级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办公室专兼职工作人员。县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和党代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乡镇党委每年向乡镇党代表大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分别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上一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并接受所辖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定期向乡镇党委报告党建工作。

  9.打造党建品牌。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创“双先锋”、 “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每三年在各领域、各行业选树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常态化长效化,按照《祁连县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各领域特点的基层党组织考评体系,大力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每两年分领域确定比例,倒排一批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常态化整顿,建立党建工作的“问责”机制。推动党建品牌选育常态化长效化,全县打造1-2个高质量、高标准的,在全州具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分别打造1-2个在全县具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打造党建品牌纳入年度目标责任。

  10.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承担好、落实好从严治党的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制度执行力度,在工作运行中进一步完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确定下来的工作制度,使其更加管用、有效,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坚持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坚持“三严三实”和“好干部”的“五条标准”选拔任用干部,鲜明树立起选人用人的“风向标”,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注重基层导向,加大一线干部选拔力度。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

  (二)打牢基础工作

  1.提升乡镇工作力量。解决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积极争取乡镇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项目,逐步配套建设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切实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环境。实施村级政权建设项目,解决现有基层综合服务中心面积小、结构不合理、利用率不高等问题。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及时考录补充乡镇空编人员,协调编制部门,建立乡镇和县直机关编制分别管理的方法。坚持优秀乡镇干部、入乡驻村干部、联点领导及大学生村官兼任第一书记等做法,尝试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村(社区)干部中公开考录选拔乡镇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等办法,加强基层工作力量。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按照相关规定,逐步解决长期在乡镇工作人员的职级待遇,执行乡镇干部职务职级工资并行制度和岗位补助政策,每年定期安排县乡村干部做免费健康体检,解决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提高村社干部工作积极性,不断完善村和社区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等激励机制,卸任村干部和农牧民老党员生活补助及困难党员关爱帮扶机制。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商业保险、健康体检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提高村和社区组织运转经费,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提高基层保障水平。人员向一线充实,深化领导联村、部门帮村、干部驻村和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活动,继续推行县级领导任村“第一书记”制度,坚持每年选派45名县乡优秀干部到村帮助开展工作。加强大学生村官和志愿者到村任职后的管理工作,到2015年底实现全覆盖,并发挥作用。严格执行《祁连县行政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及时清退州、县机关借用乡镇在编工作人员。到2016年,使乡镇实际工作人员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0%左右。政策向一线倾斜,在乡镇机关设置科级非领导职务。逐步提高卸任村干部、老党员生活补助、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县级财政每年投资50万元用于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标扩面工程,用五年左右时间,实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建立每年50万元的祁连县基层党建创新奖补基金。合理使用和发挥党内关爱帮扶发展基金作用,完善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台账,优化服务管理。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措施,建立卸任村干部和“三老”人员定期慰问制度,采取乡村两级担保,联点单位补贴利息的办法,探索困难党员创业贷款帮扶方式。

  3.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注重跟踪问效,对活动中整改不到位和新查摆的问题,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动态管理“3+1”问题库,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兑现承诺,对已经整改了的要巩固成果,对正在整改的要抓紧抓实,对尚未整改的要尽快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干部群众公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的评判。做好制度建设的完善工作,对建立的制度在实际工作应用中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每年县上确定一个方面的作风问题,乡(镇)村根据实际确定一方面的作风问题,集中攻坚解决,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按照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廉政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前预防,及时改正。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继续开展“双述双评”活动。强化日常监管,扎实推进覆盖各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化、动态化监督。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力度,广泛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活动。

  4.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机制建设上再提升,针对机制建设中内容还不完善、条理还不清晰、特点还不突出的问题,再总结、再完善、再梳理,进一步在机制建设的高度、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宣传引导上再深化,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落实宣传教育引导各方面的工作。抓好三老人员宣讲团、教师宣讲团、僧侣宣讲团等特色化宣讲团队的专门培训,着力提高特色化宣讲团队的宣讲能力。创建目标上再提升,围绕“三城三区”建设,引导各级党员积极投身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中,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钉钉子的精神,深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镇、国家级卫生城镇、国家级园林城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休闲度假区、国家级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宽覆盖、强力度地推进“三城三区”创建工作,力争2016年通过国家级指导调研和考核评定,获得国家卫生城镇命名,力争2017年创建成全国文明县,各项创建目标逐步实现。项目建设上再落实,积极争取落实一批特色文化专项项目,制定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支持发展计划,逐步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特色村社建设等民族文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每年重点挖掘1至2个民族文化传承项目和特色文化乡村。

  5.更加注重服务民生。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围绕收入倍增目标,加快实施新一轮脱贫攻坚工程,建立向“平均线”以下群体倾斜的收入增长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下基层调查研究,着力帮助提升发展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完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低收入群体增收难题。着力优化公共服务,围绕“人的城镇化”核心目标,着力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向农村牧区延伸,生活方式城乡对接,让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精神和物质文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覆盖面,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扩面提标。深化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领域改革,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争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决策听群众发声、过程请群众监管、效果由群众评判”思路,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准确反映民声、体现民意、解决民需。

  6.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强化法制宣传,认真学习贯彻《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工作计划,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律素养,树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观念,从而形成崇尚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法治氛围。强化依法行政,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听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代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推行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和“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强化公平正义,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和法治的权威性,真正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化解矛盾和纠纷的作用。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形成社会合力,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依法治县的工作机制和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展基层民主,建立健全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的协同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社会治理工作。

  7.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机关效能。科学界定单位职责,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完善职权目录,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管理事项、内容、权限、权力行使方式等细化标准。探索运用窗口现场办公与网上审批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优化定岗定责机制,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管理,科学设置工作岗位,严格定岗定责定员,进一步健全岗位职责、办事程序、问责办法等工作流程和考核机制,并以岗位责任书的形式确定下来,努力提高机关工作运行的质量和效能。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务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以制度管理机关工作全过程。

  8.改进考核评价机制。优化考核方式方法,采取定期监控通报、专项调查分析、督导调研等形式加强日常考核,使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互补充。注重综合分析,既要掌握领导班子集体工作成绩,也要掌握班子成员个人发挥的作用;既要掌握目前的工作情况,也要掌握可持续发展的情况;既要掌握工作基础、外部环境,也要掌握干部的主观努力和工作作风,从而保证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扩大考核民主评议,实行岗位责任考核制度,对乡镇干部的考核,依据职务岗位不同,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对村级班子及成员的考核,突出党的建设、维护稳定和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指标,实行“双评一考”制,即:村党支部成员由村全体党员进行评议,村委会班子成员由村民代表进行评议,乡镇党委在年底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综合考核,把村务公开作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经常性督查。加强县目标考核办力量,配备专职负责人。乡镇设立督查组(由纪委书记兼任),随时对乡村各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乡村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促进工作紧密结合,把考核结果及考核中反映到的有关问题,及时通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研究分析,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达到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的目的。

  (三)提升基本能力

  1.搭建教育平台。搭建全县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平台,认真贯彻落实《海北州2013-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以党性教育为重点,重点组织新提任的重点岗位领导干部、新任的村(社区)干部、新进人才库的优秀人才、初任公务员等对象,普遍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发挥县委党校主阵地作用,以聘请客座教授等方式,提升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大合作办学力度。

  2.加大培训力度。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以素质能力提升为重点,搭建全县各级各类干部的培训平台。抓好重点对象培训,每年安排10期左右主体培训班次。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山东援建等有利时机,积极对口支援地区协调联系,抽调基层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村干部、企业生产一线技术职工等,通过挂职、培训、视察等形式,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3.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重视干部“双语”培训工作,每年除选派干部参加省州举办的藏语口语培训班外,举办藏语口语培训班,重点对县直部门、乡镇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岗位干部进行培训,同时对新参加工作不懂藏语的年轻干部开展藏语口语培训,发放藏语口语会话教材,鼓励干部通过自学、深入基层与群众交流、尽快掌握双语技能。强化基层干部培训,重点抓好县直部门负责人、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履职培训,逐步开展基层一线农牧、教育、卫生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轮训,确保基层干部享受优质培训资源,为练好基本功夯实基础。县人社部门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定继续教育规划。推行基本能力认证制度,建立先培训、后上岗,先测评、后任职的基本能力准入机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录用人员,开展基本能力培训、测评工作。对现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面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和基本能力测评,特别是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用一年时间,各系统各部门制定基本能力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

  4.注重实践锻炼。探索建立县内干部双向挂职锻炼方法,把县机关年轻优秀干部、乡镇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培养发展潜力大的干部作为选派重点,促进县内地域间、部门间、行业间干部的交流锻炼,挂职锻炼时间在1年以上,形成县内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的长效措施。加大干部异地挂职力度,进一步深化与对口支援地区及单位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合作,选派重点岗位的党政干部、关键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不同形式的挂职锻炼。注重在基层磨练干部,完善干部到一线培养机制,实施年轻干部“墩苗计划”。借助选派干部入乡驻村、接收选调生、选派大学生村官、选聘大学生志愿者到村服务等工作,让更多更优秀的干部到基层历练成长,在实践锻炼中储备知识、丰富阅历,畅通加快干部成长、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的渠道。

  5.完善激励机制。大力开展选树先进活动,对表现突出、有明显成绩和贡献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命名、表彰。鼓励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制定干部基本能力评价体系,评价情况直接与晋升职务职级、增加工资薪酬、参加教育培训等挂钩。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加强“三基”建设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负有特殊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基层加强“三基”建设。各乡镇各部门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加强具体谋划指导和协调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以过硬作风认真抓好分管领域“三基”建设。

  (二)强化四级联动。建立健全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推进“三基”工作的核心作用,坚持条块结合,推动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带动下级部门加强“三基”建设,形成上下统一、衔接配合、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督查机制。建立“三基”建设评价考核体系,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当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实施方案》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研究确定阶段性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相关地区和部门。县纪委要健全配齐督导工作力量。县委宣传部,负责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确保省州县委加强“三基”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委督查室要对“三基”建设重点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办结销号和问责制,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严格问责追责。

  (四)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要将“三基”建设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直部门单位要支持乡镇村加强基础建设,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支持。

  (五)狠抓工作落实。要把加强“三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把全面深化改革与“三基”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增强“三基”建设的动力和活力。坚持开门抓“三基”,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三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各相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已经明确的政策举措,抓紧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贯彻落实;对提出的方向性要求,抓紧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六)体现创新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根本要求,在继承中创新、在实践中创新、在落实中创新,大力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使“三基”工作更富生机活力,突出重点、把握难点、体现亮,使“三基”工作更富实际成效。把加强“三基”建设与巩固扩大路线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结合起来、与法制祁连建设结合起来、与“三城三区”建设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三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选树一批“三基”建设示范点,宣传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和新经验。加大对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层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通报“三基”建设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主动接受媒体舆论监督。宣传部门、党校要加强“三基”建设理论研究,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县委组织要制定“三基”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积极开展评选命名活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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