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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近亲属报告制把好农牧民党员关
来源:祁连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5-09-02 14:57:57
编辑:马玉英

  祁连县在“三基”建设中,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近亲属殖”、“派系化”、“家族化”等问题,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近亲属报告制,使发展党员工作在原有的“五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为“六项”制度。

  明确报告环节,把好发展近亲属党员源头预防关。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先报告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干部近亲属关系等情况,村党支部召开村“三委”会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近亲属关系,建立入党申请人基本信息台账。凡是以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被确定为与村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村党支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乡镇党委进行书面报告。

  规范考察程序,把好农牧区发展近亲属党员监督管理关。发展党支部书记近亲属入党的,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大会,未设党支部副书记的由乡镇党委指定一名村党支部委员主持,乡镇党委派员全程监督指导。村干部未按要求回避的,发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资格、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由乡镇党委对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对经教育后无效果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进行组织调整。

  严肃纪律要求,把好农牧区发展近亲属党员制度落实关。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党委年度党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不负责、不作为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考察、监督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属入党的,追究乡镇党委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对村党支部不按制度规定要求执行的,追究村党支部书记的责任,与村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本网通讯员:马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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