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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祁连县委办公室印发《祁连县“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责任分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1 16:52:50
编辑:马玉英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各群众团体:

  现将中共祁连县委宣传部《祁连县“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祁连县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祁连县“五星级文明户”创建

  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县委关于《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举措,扎实做好“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深化思想道德教育

  1、采取宣讲、发放资料等形式,面向城乡干部群众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每个家庭成员的精神追求,外化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县文明办负责编印以宣传、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读本和“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知识口袋书。县网络信息中心要充分发挥“三网三微(博)”的作用,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风家教、中华经典、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等组织刊发、转载系列阐释性、解读性文章,宣传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各乡镇(村社)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县电视台要推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开辟理论解读和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访谈节目。文化、文联部门要注重通过文艺作品和文化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活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平台,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县文体广电局、县文联、县网络信息中心、各乡镇

  2、各村要在醒目处绘制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宣传地方特色文化、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内容的文化墙。在县城建立一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橱窗、灯箱、道旗、建筑围挡等载体,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

  3、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试行)》,开展“公民道德宣传周”活动,不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倡导良言善行,做到明礼于心、行礼于人,做到言行有规矩,做事有法度,教子有德行。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乡镇

  4、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经常性开展“爱党爱国爱家、知恩感恩报恩”教育,引导群众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爱党爱国、爱乡爱家,关心集体、关心他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团结稳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实施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二)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5、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感动人物等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好婆婆、好儿媳、好青年等评选活动,并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学习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群众推荐好人、学习好人、争做好人。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各乡镇

  6、积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2016年全县各村、各社区都要建立“善行义举榜”,制定身边好人定期评选公布管理办法,定期张榜更新,褒扬凡人善举,传扬美德善行。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各乡镇

  7、广泛在城乡开展“弘扬孝道文化继承传统美德”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家风家教,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夫妻互敬互爱、邻里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友善、社会和谐。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各乡镇

  8、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引导群众信守承诺,依法履约,诚信经营,按期偿还贷款、借款。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金融部门继续做好信用村、信用户的评选工作,制定并落实“五星级文明户”贷款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实施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金融办、县信用联社、各乡镇

  (三)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活动

  9、持续深化“做文明有礼的祁连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群众摒弃陋习,知礼、讲礼、学礼、守礼。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

  10、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遵守公序良俗,婚丧事从简,不相互攀比,不铺张浪费,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县妇联、各乡镇

  11、积极培育婚育新风,依法登记结婚,不早婚,不包办买卖婚姻,不转亲换亲或干涉他人婚姻,不索要高价彩礼,引导全社会树立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现代家庭婚恋观。

  牵头单位:县妇联

  实施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团县委、各乡镇

  (四)加强公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

  12、充分发挥图书馆、便民阅览点、农牧家书屋等文化阵地作用,鼓励城乡居民养成读书学习的习惯,通过学习增加知识、提高素质、开阔眼界、提升道德素养,积极创建“学习型家庭”。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

  13、加强城乡居民的科技知识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就业培训,积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促进更多富余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引导更多城镇失业下岗人员自谋职业,走上自主创业的路子。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

  (五)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4、继续深化城镇市容市貌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村(居)民住房、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水、路、厨、厕,集中整治城区、村镇“脏乱差”现象,拆除违章建筑和废旧院墙畜圈,实现城区和村庄环境的“新、亮、美、绿、净、畅”。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大队

  实施单位:各乡镇

  15、组织动员城乡居民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抓好城乡街巷广场、居民区、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垃圾死角。抓好城乡居民的环境卫生教育,着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乱堆乱放杂物,在优化美化自家庭院的同时,维护好城区和村庄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爱卫会办公室)

  实施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

  16、加强城乡群众的环保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追求绿色消费,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习惯。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珍爱自然资源,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保护野生动物等环保活动,培育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生态、讲究卫生、美化家园的新风尚。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

  (六)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17、发掘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资源,鼓励支持文化能人组建业余文艺演出队、曲艺队、马术表演队等民间文艺组织,经常组织开展巡回演出,满足城乡群众不同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办好文化广场活动,完善文艺团体送戏下乡、送欢乐下基层、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局

  实施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联、各乡镇

  18、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利用春节、“三八”、 “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节日民俗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局、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

  19、倡导家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文艺、体育健身、旅游休闲活动,开展晒家庭幸福生活、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才艺等系列活动,培育“书香之家”“文艺之家”“健康之家”“体育之家”等。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局

  实施单位:县妇联、县文联、各乡镇

  (七)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20、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三官两员”进村入户为载体,经常性在群众中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遵纪守法,不沾染“黄赌毒”,坚决抵制邪教和非法组织,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21、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文明公约、村规民约、行业守则等行为准则,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使其成为全社会成员的基本遵循。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县司法局、县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22、紧密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战略规划和全面部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同心同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和谐民族关系。

  牵头单位: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

  实施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各乡镇

  (八)深入开展扶贫解困活动

  23、要把“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与实施精准扶贫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好扶贫解困工作,帮扶孤老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从创业、就业、生活、心理等方面开展关心关爱和有效服务,帮助困难家庭树立生活信心。

  牵头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实施单位: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乡镇

  24、引导家庭之间亲帮亲、友帮友、邻帮邻、户帮户,注重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作用,为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家庭关爱服务,在全社会营造互助友爱、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实施单位: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九)深入开展“美德乡村”、“美德社区”创建活动

  25、在广泛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同步开展“美德乡村”“美德社区”创建工作,大力推进乡风民风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形成以户带村(社区)、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实施单位:各乡镇

  二、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落实分工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措施,切实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于3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到县文明办。

  (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工作推进当中,积极创新思路措施,探索积累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和载体,使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更具活力、富有成效。

  (三)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千方百计调动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县委督查室要定期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定期向县委办、宣传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祁连县“五星级文明户”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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