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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向晖】在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来源:祁连县委办
发布时间:2017-03-30 09:38:39
编辑:马玉英

  这次县纪委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会上,李梅勋同志将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已经过县委常委会审议,请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改作风,零容忍惩治腐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可以说,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已经步入一个新的起点。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根本好转,要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报告中指出:“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从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来看,下一步反腐工作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彰显了党中央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铁一般意志。前不久,省纪委、州纪委分别召开全委会,就今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部署。今天召开的纪委全会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的党风廉政建设再安排、再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年来,县委始终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两个责任”进一步压牢压实。对照州委“四+四”推进意见,认真履行县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纪委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责任书,约谈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大力支持纪检机关更好地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主责主业,扎实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打通压力传导“最后一公里”。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全县各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县纪委紧扣“四风”问题,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重申财经纪律、规范三公费用开支,把问题切在源头,杜绝铺张浪费,驰而不息的解决“四风”问题。实行县级领导联点乡镇、村制度,新建了服务群众“记帐管理法”、选派副书记驻村、“八访八问”驻村工作法、定期征求意见等12项制度,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转变了工作作风,实现从“见事”向“见人”转变;从“管民”向“为民”转变;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四种形态”进一步用好用活。一方面,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另一方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扶歪树”、“治病树”,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年来,谈话函询16人、党纪轻处分5人、组织调整1人、责令2名村干部辞职、诫勉谈话7人,没有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问题,第一形态得到充分体现,第二形态成为大多数,第三、四种形态零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形成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干部的作风还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去年州委巡察组巡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一是责任欠缺。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当前反腐形势分析研究不够,对上级文件精神理解不透。或疏于学习,或蜻蜓点水、敷衍了事。

  二是激情欠缺。一些党员干部工作上朝气不足,精神懈怠,工作上不督促就不落实,被动应付,少数干部身上还存在“慢作为、不作为”“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思想浮躁,不踏实工作,阳奉阴违,缺乏敬业精神。

  三是协作欠缺。一些党员干部大局意识不强,对重难点工作推诿扯皮,对县委的决策部署执行力不强或执行上打折扣,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缺乏团队精神。

  四是自律欠缺。一些党员干部忘却自己的第一身份,违反党规党纪,不遵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权谋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私利、捞好处,缺乏奉献精神。

  同志们,正如中央强调的那样:“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2017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面,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突出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重点在惩治,根本在解决思想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根子就在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松动。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原原本本研读党章党规,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准则》《条例》作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遵循。开好民主生活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切实按照程序、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好谈心谈话、约谈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对各常委、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县政府班子成员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县纪委书记对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层层传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组织生活的经常化、政治化,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校正自己的思想、作风、行为,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履职尽责,主动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和各方面监督。同时,要运用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增强思想教育的感召力和实效性,凝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二、突出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这个“着力点”。严挺纪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政纪处分等多种方式,切实把党的纪律执行到位,在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成效。坚持惩治与保护并举,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干部,对那些诬告陷害、恶意举报、扰乱民心的人和事,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客观公正评价干部,保护和支持真正干事创业的好干部、好同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风化俗成需要时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紧盯“四风”新动向,着力在做深做实上下功夫。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直至形成自觉、形成习惯。按照州委安排,今年将继续开展公款吃喝、借婚丧嫁娶敛财、窗口服务行业违规收费等违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治理。同时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管好自己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突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这个“重头戏”。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上,坚决遏制“微腐败”滋生蔓延,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要紧盯扶贫领域,对那些胆敢向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形成全县反腐工作的整体合力。十八大以来,从我县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仍然存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公款私存、虚报冒领等问题。今年将“创业贷款、扶贫贷款”等小额贷款领域出现的“变相贷款”问题和精准扶贫、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背后的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力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突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这一“硬手段”。《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党委(党组)一定要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缺点毛病,及时进行提醒、帮助、批评和问责,真正治病于未发之前,防止由小过铸成大错,保证党员和干部健康成长。县乡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持“一案三查”,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五、突出党委巡察这个“利剑”。巡察是党内监督的一把“利剑”,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我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巡察工作组已组建,首轮巡察工作即将启动。首巡工作至关重要,要高度重视,加大培训,立好规矩。要按照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坚定巡察定位,围绕巡察确定的重点方向和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好巡察工作职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在巡察过程中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思想上、行动上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扎实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察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突出建好执纪队伍这个“强保障”。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立场上的坚定。同时,还要加强提升素质能力,注重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完善内控机制,强化风险管控,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在监督监察中不能信奉“好人主义”,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用担当的精神、担当的行动阐释对党的忠诚。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坚决的态度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切实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建设一支让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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