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勒镇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固本之策,强化有效治理基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发挥好牧民组织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牧区稳定、和谐、发展的最终目标。
自治为基 推进牧民自治建设
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村党支部、草原生态管护员、社长、五星级文明户标兵户及网格人员等作用,积极做好防汛、地质灾害、扫黑除恶等期间的摸排工作,并及时收集上报村情民意,同时,通过党员大会、群众大会、两讲三促、法治宣传、微信工作群、手机村务通APP等形式不断增强牧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升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更好的开展生态环境整治、易地搬迁、民族团结、平安建设、各项社会事业等工作,创造了良好氛围。
法治为本推进牧区法治建设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我镇结合各村实际,健全并完善了《村规民约》,通过群众大会印发实施,由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牧民群众树立良好的乡风民风,为建设文明村社奠定良好的基础;规范村级运行,深化党务、政务、财务三务公开,每月月底对各项重点事项、财务支出等情况进行公示,切实保障牧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为6个村聘请了县法律援助中心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及时配合村委会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工作,不断增强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村级事务合法化和规范化。
德治为先推进牧区德治建设
坚持以规立德、以文养德、以评弘德,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模范、感动人物、“最美祁连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星级文明标兵户”等先进个人和先进家庭的典型事迹,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引导群众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倡导爱国、爱党、爱村社、爱家庭,发扬艰苦奋斗、邻里互助的好传统,通过德治的实践和行动,引领德治建设,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道德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