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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检查检疫站点临时交通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09 09:30:19
编辑:马玉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和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要求,经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7日24时起,对全县各交通检查检疫站点实行更严格的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1.对所有过往车辆、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检疫,做到逢车必检、逢人必测。工作人员在开展检查期间,要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检疫、方便群众。各检查站的公安机关交警岗位工作人员要做好车辆拦截、驾驶证检查、指挥疏导等工作,公安民警岗位工作人员要做好过往人员身份证件核对和登记,卫健部门岗位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病症检查、车辆消毒工作,交通部门岗位工作人员做好货物检查,其他部门岗位工作人员做好检查检疫协助工作,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2.除执行应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医疗物资运输车、基本生活保障供给车、疫情防控工作车、中国邮政运件车、垃圾转运车以外的县外车辆一律劝返。3.对来自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山东省、北京市、江苏省、上海市等其他省(区、市)疫情重灾区的本县返县车辆和人员,立即交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接回并按居家留观、隔离要求进行管理。对检查发现来自以上疫情重灾区的自驾车辆过境人员,经认真核查登记后,由属地乡镇政府函告相关地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并由属地乡镇工作人员护送至县外。4.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管控车辆和人员失联、失控、失守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5.对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以冲卡、逃避、阻挠等方式拒绝接受检查检疫、隔离、治疗等行为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祁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代)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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